屏縣農地變更回饋金未依規定提撥 曾義雄揚言不補資料拒審114決算案

【記者梁秀瓊/屏東報導】屏東縣政府農地變更回饋金提撥問題引發縣議會關注。
審計部屏東縣審計室查出,縣府在113、114年度農地回饋金的運用及提撥,疑未依相關規定將6成回饋金撥給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,引發縣議員曾義雄質疑縣府未依規定執行,要求農業處儘速提出完整資料說明,否則他將拒審114年歲入歲出總預算。
屏東縣議會18日到28日連續召開本屆議會第22、23次臨時會,主要議程審議屏東縣政府115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,及屏東縣114年度總決算,屏東縣審計室主任李雪梅並出席報告審計室審議情形。
據瞭解,光電公司在農地上施作有關設施必須依「特目」變更農地,農地變更回饋金應提撥6成給有關鄉鎮市公所,縣議員曾義雄質詢農業處長李永文,光電公司繳交的回饋金如何使用?
李永文只回答納入農業發展基金,未說使用方法。
曾義雄立刻公佈資料:屏東縣113年度農地變更回饋金8302萬餘元,114年度更達1億2849萬餘元,兩年度合計超過2.1億元。
依規定應提撥6成、也就是1億2千2百86萬餘元給當地鄉鎮市公所,他問李永文有無依規定提撥農地變更回饋金?
由於李永文均未正面答覆,曾義雄要求提供相關款項如何編列、分配及執行等具體資料,否則他將拒審114年度總決算案。
曾義雄表示,審計室已揪出屏東縣政府農地變更回饋金方面的缺失,既然有明確的提撥及運用規範,縣府就應依法辦理,正面回應,讓社會大眾能釐清款項的流向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