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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消快訊|2026/10/19

瓦斯噴火槍點爆竹煙火險象環生 屏東消防局:違者最高罰15萬元

屏東新聞 - 瓦斯噴火槍點爆竹煙火險象環生 屏東消防局:違者最高罰15萬元

【記者蔡陽/報導】 網路近日流傳一段影片,有民眾使用瓦斯鋼瓶連接軟管及噴火槍點燃爆竹煙火,引發安全疑慮,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表示,使用瓦斯噴火槍點燃爆竹煙火具有高度危險性,若操作不當,恐造成瓦斯洩漏、回火或火勢延燒,甚至危及人身安全,呼籲民眾切勿模仿。

消防局指出,瓦斯屬於易燃性氣體,使用瓦斯鋼瓶搭配軟管及噴火槍點燃爆竹煙火,可能因火焰回竄或瓦斯洩漏引發意外,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嚴重後果。

依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》第29條第1項第7款及《屏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》第5條規定,施放爆竹煙火應依產品使用說明進行,違規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

消防局再次提醒,民眾施放爆竹煙火,應選擇安全、空曠的場所,並依產品標示的使用方法正確施放,切勿使用瓦斯噴火槍等高危險方式點火,以免發生意外,危及自己及周遭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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